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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22

    根据工作需要,县委办公室和县纪检委各招聘1名工勤人员,司机岗位,具体条件如下: 

  一、 招聘条件 

  1、人员从我县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中招聘(不含中央、省、市直属)。 

  2、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技术熟练。 

  3、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4、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报考。 

  二、岗位要求 

  1、县委办公室的司机岗位要求取得A1驾驶执照20年以上,连续从事驾驶工作,从业期间无交通事故,无违章违法记录。45周岁以下。 

  2、纪检委司机要求取得A2驾驶执照15年以上,连续从事驾驶工作。从业期间无交通事故,无违章违法记录。40周岁以下(中共党员)。 

  三、考试流程 

  1、报名: 

  报名者可在2017年9月29日17点前持本人身份证、驾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证明及健康证,到县委办公室行政科(县委一楼)报名。联系电话:6123216  联系人:岑堃,电话:15141994555;刘洋,电话:13998947000。 

  2、考试: 

  工勤岗位考试采取现场测试实际技能和考核的办法。实际技能考试为车辆实际操作。 

  3、录用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由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不合格者辞退。 

  4、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绥中县县委办公室 

中共绥中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