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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县2017年海洋伏季休渔暨海蜇资源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解读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25

   《绥中县2017年海洋伏季休渔暨海蜇资源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近日将正式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沿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落实。现做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2017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进行了重大调整,农业部下发《农业部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7〕3号),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17”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党的十八大精神要求全面落实新的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和海洋生物资源养护相关规定,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属地管理,渔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原则,坚持依法治渔,构建渔政与公安边防等部门间“陆上海上联动、线内线外同步,协调配合、统一有序”的执法机制,促进渔区社会和谐稳定

   二、会签情况 

绥中县伏季休渔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马茂胜县长的批示精神和安排部署,根据《农业部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辽宁省2017年海洋伏季休渔暨海蜇资源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葫芦岛市2017年海洋伏季休渔暨海蜇资源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绥中县2017年海洋伏季休渔暨海蜇资源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在起草文件过程中,广泛征求了相关单位和各沿海乡镇政府的意见,将好的意见和建议充分采纳,县政府法制办最后进行了审核,各部门意见一致并会签完毕。 

     三、主要内容 

    《绥中县2017年海洋伏季休渔暨海蜇资源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分为指导思想组织领导、2017年伏季休渔规定、管理任务及措施等6个部分,对我县海域开展伏季休渔和海蜇资源保护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伏季休渔工作任务主要围绕渔船管理、陆地港口管理、海上管理6项进行;海蜇资源管理工作主要围绕做好船网分离、加强重点渔港管理、渔船不准转港停泊等10个方面开展。实施步骤分6个阶段: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三是实施科学管控四是强化执法力度,加强执法督察;五是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加强社会监督;六是认真总结上报。本实施方案确定了2017年绥中县伏季休渔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2017年绥中县伏季休渔没收渔获物折价指导标准,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