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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县物价局“双随机”抽查结果公示(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专项检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02

    根据葫发改物价发【2017】76号关于转发省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的通知》的精神,葫芦岛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和绥中县物价局于2017年11月30日至12月8日开展了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

  在此次专项检查中,葫芦岛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和绥中县物价局按照《辽宁省物价局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辽价发〔2016〕24号)及《辽宁省物价局随机抽查操作流程》规定,召开双随机抽查专题办公会议,采用现场抓阄的方式抽选,从69家房地产企业中随机抽取13家,从61家房地产销售中介中随机抽取6家,抽查过程全程影像记录、制作专题会议纪要,做到了全程留痕,实现了责任可追溯。目前检查已结束,县物价局已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审查。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整顿规范了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增强了企业守法意识,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绥中县物价局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