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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公示(顾洪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29

   顾洪梅对座落于绥中镇金瑞花园小区5#2单元202室,面积为90.4平方米,原登记于赵永利名下的房权证(房权证字第20061012004号)申请继承登记。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予以公示。

    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示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绥中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公示。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绥中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运管局办公楼)。

    联系电话:0429-6122435

 

 

  绥中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27日